广州中院判定“怕上火”专属王老吉 王老吉获维权第14次胜利
2015-12-04

    12月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再次证明了“怕上火”这一广告语由王老吉专有,被告加多宝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关侵权广告语,并赔偿原告500万元。
    此前,重庆一中院于2013年12月16日判决驳回加多宝公司作为原告要求法院判定王老吉使用“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为侵权的全部诉请,认为“怕上火”指向王老吉,与“王老吉”不可分割。
    原被告互换的两轮诉讼结果双重证明了王老吉与“怕上火”的不可分割性。而此次的宣判也意味着以后加多宝再使用“怕上火”属侵权行为。
    怕上火与王老吉不可分 为王老吉独有
    “怕上火,喝王老吉”,风靡全国,而其“怕上火”的功能定位则强势占领了消费者的心智,王老吉成为消费者怕上火、上火了的首选饮料。然而,2012年广药集团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收回“王老吉”商标后,“怕上火”这一具有功能定位性的广告语也成为王老吉凉茶与加多宝凉茶争夺的焦点。
    2013年12月,重庆一中院驳回加多宝作为原告要求法院判定王老吉使用“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为侵权的全部诉请。“怕上火”广告语争夺战第一回合,王老吉胜诉。此次的第二回合,王老吉作为原告对“怕上火”的保卫战再次胜诉。
    12月2日,广州市中院判决书判定:1、加多宝公司停止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正宗凉茶,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的广告语;2、加多宝公司赔偿王老吉500万元。
    法院认为,涉案广告语之所以能与加多宝公司产品相联系,是通过“王老吉”产品建立起来的。“怕上火喝王老吉”是一个整体,“怕上火喝”是产品功能定位,“王老吉”是产品指向,二者共同构成了有机整体,不可分割。此外,通过长期的宣传、推广和使用,该广告语已经产生了第二含义,即“怕上火喝XXX”成为广告形式的未注册商标,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权益。因此,涉案广告语的直接受益人是“王老吉”品牌的所有人,该广告语树立或传递的预防上火的产品形象同时也是“王老吉”品牌形象的组成部分。因此,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所有人和合法使用人,广药集团和王老吉公司对属于该商标形象组成部分的广告语享有合法利益。
    王老吉获14连胜 凉茶市场格局2016或将彻底颠覆
    去年年底,历时近三年的王老吉、加多宝“红罐装潢权案”一审宣判,红罐归王老吉所有。广州高院以“四个立即”禁止了加多宝的侵权行为。据不完全统计,王老吉与加多宝三年多来所涉及的官司有数十起,王老吉已经获得14连胜,并在“改名案”、“10罐7罐案”、“吉庆时分案”“怕上火案”所有广告语案件中完胜。
    王老吉代理律师、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温旭指出,加多宝使用本应属于王老吉的“怕上火”作为广告语,淡化了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及商标的价值,同时将部分价值非法转移至加多宝品牌上。此外,加多宝相继推出的“改名”、“10罐7罐”广告,并缠讼王老吉与“装潢案”、“红罐案”等一系列动作都是在非法转移本应归属于王老吉凉茶的巨额无形资产。
    除了法律上的完胜,今年以来,王老吉动作频频,全面超越竞争对手。1月份母公司广药白云山公布百亿融资计划,将增资王老吉40亿;3月份,北方总部挂牌成立,“南北双核”战略推进品牌国际化进程;4月,年产15亿元的雅安透明工厂投产,位于南沙自贸区的生产基地也在筹建;5月,王老吉发布基于互联网+的“超吉+”战略,并推出越热越爱态度罐; 11月,王老吉万万吉祥罐的发布,使王老吉成为快消领域首个推出定制化服务的凉茶企业。
    目前,王老吉提货保持2位数以上增长,在核心市场如广东、河南、江西等全面超越竞争对手。数据显示,食品饮料行业前三季度收入增长疲软,而王老吉作为凉茶行业第一品牌逆势增长,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引领凉茶品类增长。
    未来,王老吉要再接再厉,将中国传统的凉茶文化推广到世界、造福全人类,将民族品牌打造成世界品牌,实现凉茶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