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上火”为“王老吉”而创 加多宝无理诉讼被驳回
2013-12-24

图为庭审现场(图片来源: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12月24日,审理逾半年的加多宝诉王老吉“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广告语涉嫌不正当竞争案公开宣判,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了公开宣判:驳回原告加多宝的诉讼请求,明确了王老吉使用“怕上火,就喝王老吉”这一广告语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院认定:”怕上火喝王老吉“已不单单是一句普通的广告语,其已经具有了第二含义,“怕上火”是为王老吉而创造,与王老吉不可割裂,具备唯一指向的关联。“怕上火”与王老吉的结合,才能实现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最大化。法庭同时认定,“怕上火喝王老吉“与商标一起属于商标使用者或拥有者,王老吉公司作为“王老吉”商标的合法使用人,对“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享有合法利益。
创立于1828年的王老吉品牌经过百余年积淀,已成为凉茶品类的代名词。“怕上火,就喝王老吉”更是妇孺皆知的广告语。对于很多人来讲,这已经不仅仅是一句企业广告语,而是对王老吉,这个百年老店的情感凝结;更是对凉茶文化,这一由王老吉发扬光大的中国特有文化的情愫共鸣。凉茶文化的悠久历史和广泛的民间性、公认的有效性、严格的传承性,甚至已经成为全球华人的一种文化表象。
中国凉茶历经百年积淀的品牌史,对中华民族来说是一笔厚重的资产,对身处其中的企业而言,则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这份责任理应约束着同行在发展过程中遵守法律与道德底线,携手共同做大做强凉茶行业——正如王老吉一如既往呼吁的,中国凉茶行业良性发展环境需要同行在恪守诚信的基础上共同打造。
